嘉禾一拆迁户状告房管局、妇女用硫酸泼伤23名民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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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 |||||||||
嘉禾一拆迁户状告县房管局 据新华社电湖南省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拆迁户李会明状告县房产管理局违法行政裁决一案,7日上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湖南省嘉禾县政府在珠泉商贸城项目建设中,对部分不愿搬迁的居民实施强制拆迁,
李会明在法庭上诉称:在珠泉商贸城建设拆迁过程中,县房产管理局两次做出错误的行政裁决,导致自家房屋被强制拆除。李会明要求房产管理局赔偿损失共计665888元,其中经营性损失64500元,车船差旅费1388元,精神损失费60万元。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妇女用浓硫酸泼伤23名民警 信报综合消息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一年轻妇女彭某乘民警训练之际,将浓硫酸从后面向正在集训的民警泼洒,造成23名民警受伤。 9月2日上午,家住全州县全州镇的妇女彭某从全州县体育场旁边一化工门市部购买了两瓶浓硫酸,用黑色塑料袋包好后来到县体育场。8时30分,彭某走到正在此处集训的民警后面,乘民警不备,将硫酸朝着民警的后脑及背部泼去,造成23名民警受伤。 据公安部门调查以及26岁的彭某自己交代,她在桂林一家照相馆做服务员时,因为一顾客1000元现金被盗,公安人员将其列为嫌疑人,对其进行了调查。此后,彭某总觉得亲友及邻居怀疑她偷东西,在监视她。彭某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由民警造成的,遂心生不满,萌发了报复民警念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