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侵权?请法院来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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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4: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方剑磊记者徐建)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专利法》颁布实施以来重庆首例、全国第二例有关知识产权的不侵权起诉。 对簿公堂的双方都是与橡塑打交道的企业,原告是重庆惠新橡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惠新橡塑),被告为重庆永钢橡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钢橡塑)及其法定代表人沈永钢。惠新橡塑诉称,永钢橡塑利用沈永钢获得的专利权,故意扩大其保护范围,到原告的众多销
二被告辩称,“我们绝对没有歪曲事实,也没有四处说对方的坏话。”他们坚持认为,惠新橡塑生产的产品确系在永钢橡塑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内,其行为侵犯了永钢橡塑的专利权,请求合议庭进行司法鉴定。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