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家教要丢饭碗(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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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5:25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9月7日电记者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新学期南京市给中小学教师制定了“三要八不准”,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在规定中尤其强调了不准教师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对师德提出严格要求,违反者将清理出教师队伍。(来源: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吕军)山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山西日报、山西晚报、三晋都市报、山西法制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报,未经文章所注明来源媒体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过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行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保留相关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不属于上述所列媒体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西新闻网 电话:0351--42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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