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和通用纠纷已有定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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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5:5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书喜)一段时间以来上汽通用公司和上汽奇瑞公司知识产权的纠纷,目前已有了定论。9月6日,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表示:依照我国的法律和外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奇瑞公司侵权的问题,也不能认定奇瑞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 2001年8月,奇瑞汽车公司在奇瑞风云轿车投入市场大获成功后,组织技术力量开发QQ、东方之子以及旗云3个品种新型轿车,并于次年成功推向市场。特别是售价4.98万元QQ轿
在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有外国记者询问,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正在调查SPARK车型被中国奇瑞QQ照抄一案,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对此持何态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说:“通用公司通过收购韩国大宇的一家公司,掌握了QQ设计之前的一种外观的设计。但大宇的外观设计在中国并没有申请专利,按照中国以及各国通行的的法律,这项技术在中国不具有专利权,因而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是外观的类似,不构成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