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游局规范行业行政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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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6:4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澎潮、通讯员许辉报道:省旅游局日前宣布规范全省旅游行业行政审批的有关项目,促进全行业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对国家旅游局审批项目予以保留的14项,其中第9项至14项属于省旅游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旅行社经营组织我国公民到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资格审批;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
对需要改变管理方式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核准、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检查员资格核准、内河游船星级评定核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核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核准、导游人员等级核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等7个项目,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要求,省旅游局将在省旅游协会下成立全省性的旅游饭店(包括游船)星级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包括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3个专业机构,各地都必须按要求组建相应的专业评定机构,确保做好过渡时期的质量标准化建设。 省旅游局强调,对于取消的7项审批项目和不作为审批项目上报的7项审批项目,只是不再作为行政许可项目,但绝不是说取消审批就是放弃管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既要坚决落实取消审批的要求,又要转变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监管。凡出现门市部违法违规经营的,要依法查处所设立的旅行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