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色魔摧残两名幼女 十二项铁证认定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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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8:00 新华网 | |||||||||
一名年近50的男子,在同一时间内,竟先后将两名年仅10岁和11岁的幼女强奸,事后其还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检察机关经过细致办案,调取了大量证据。最终,该男子的恶行被牢牢锁定。近日,该案经塘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年。 郝某今年50岁,河北省肥乡县人,经审理查明,3月29日上午8时许,郝某来到塘沽区冯某的暂住处,找冯某的丈夫张某,此时张某不在家,郝某便说过一会再来。大约9时许,郝
警方经侦查,确定郝某是重大犯罪嫌疑人。传讯郝某后,他始终拒不认罪,并捏造种种谎言予以搪塞,坚持说自己对被害人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及案发时没有到过现场。但根据“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检察机关调取了大量证据。最终,郝某的恶行被牢牢锁定,他哑口无言。 12铁证锁定色魔 庭审中,公诉人提供了12条铁证: 证据一公安机关出具的办案经过。 证据二被害人、年仅10岁的玲玲的陈述,当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玲玲与其姐姐,今年11岁的莉莉在家中玩耍,郝某来到其家中,找出一张黄盘播放,后郝某对二被害人猥亵后进行奸淫,并威胁被害人不要和家长提及此事。(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