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将“养事不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8:38 东北新闻网 | |||||||||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区、县(市)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工作会上获悉,新推出的《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将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类型,由三种变为财政补助单位和非财政补助单位二种,将“人头费”变为发展事业的专项业务经费,达到与部门预算相—致。 据了解,此次事业单位财政供给方式改革贯彻实行“养事不养人”的原则,调整了财政科目名称,与部门预算相一致。把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经费自筹单位,改为财政补
据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副处长李英介绍,按照部门预算的原则。所有有收入的事业单位,都要先将自己的事业收入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中,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的收支计划差额确定财政补助金额。所以,有些全部供给的事业单位也不是绝对的全部供给。 《方案》为了鼓励事业单位主动转换机制、减员增效的积极性,财政原则上不减少部门(单位)原有的财政供给总额度。此外,还要求把财政供给制度改革同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落实到实处。(新晚报 周辰 万佳)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