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可申请汉语教学能力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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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2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教育部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的认定办法,对从事汉语作为外语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所具备的相应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进行认定,并对达到相应标准者,可分别获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类《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 申请“能力证书”须通过现代语言基本知识、中国文化基础知识、汉语作为外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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