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厦属文物 未报批装修违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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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陈琦钿 实习生 秦贤 吴燕燕)成功转制的南方大厦按转制协议规定,将于本月内开始装修,但昨日记者获悉,未经文化部门批准私自装修,将有可能违反有关文物保护法规,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 记者从市文化局了解到,南方大厦曾于1997年被列为广州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国家《文物法》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任何装修都要经文化部门审批后才可进行,否则属违法行为。南方大厦已于9月1日成功转制,按转制协议规定,大厦将于月内开始装修,11月30日之前开张。但市文化局至今仍未接到有关南方大厦装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整个报批时间至少要20天。按此计算,南方大厦极有可能赶不及在月内报批进行装修。如果其私自装修,文化部门将会根据装修对文物的破坏程度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 昨日,南方大厦的投资合作方———广东普拓公司总经理何利耀对记者表示,他们此前也知道南大装修需要报批。南方大厦装修方案会先上报市文物保护部门,待批准后再进行装修。但至于什么时候上报,时间仍“暂未确定”。 邝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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