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禁区”立“罚则”又伤人莆田一男自家门前竟禁他人通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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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2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这里不准走,违者罚款500元。”如果在路上看到这样的字眼,相信你会一笑了之:现代社会竟还有人想“剪径”生财?但莆田一男子张某华就写了这样的字条,贴在自家房前小路边上,禁止他人从他划定的“禁区”内经过,并因此砍伤邻居4人。昨日,潜逃到贵州的张某华被押解回莆田。 今年3月某天,张某华在自家房前的小道上靠近房门一侧划线,并在旁边贴上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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