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博览会秘书处签订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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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28 桂龙新闻网 | |||||||||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李锴(左二)与南宁海关副关长林国忠(右二)代表各自单位签订了备忘录 桂龙新闻网9月8日讯 记者罗晓图/文报道:7日晚上,南宁海关与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就博览会进口展品管理和监管工作事项达成共识。
自2004年起,我国与东盟十国每年在广西南宁共同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海关是博览会进口展品的主管海关,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是博览会主办方常设办事机构。为密切双方的合作关系,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南宁海关与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签订合作备忘录,就博览会进口展品管理和监管工作事项达成共识。 据南宁海关副关长林国忠介绍,南宁海关为迎接博览会召开,专门组建了驻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海关驻点工作组,抽调了现场业务处的通关、监管等业务骨干参与驻点工作。各主要进境口岸海关也根据需要组建相应的现场工作组。另外,根据海关管理及快速通关的要求,建立了《南宁海关对中国—东盟博览会进口展览品监管实施细则》、《南宁海关旅检现场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规范》、《南宁海关旅检现场关员行为规范》、《南宁海关旅检现场关员语言规范》、《南宁海关旅检现场关员着装规范》和《南宁海关旅检现场岗位设置及岗位规范》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林国忠介绍,为了落实对进口展品实行口岸转关、展出地申报查验的集中监管,为展品快速通关提供基础条件,在博览局和自治区口岸办的大力协助下,南宁海关明确了把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设立为海关临时监管点,明确了监管仓库、露天监管场地和海关办公场所,明确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向海关办理备案等问题。同时,他们还根据需要,制定了博览会展品及人员快速通关的协调机制,完善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及各项规章,努力做好服务博览会的工作。 来源:桂龙本网 责编:梁凯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