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挪用公款 成都原交通局局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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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0:1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9月8日消息 (记者邵立肃郑轶)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王树基涉嫌玩忽职守,导致某公司总经理挪用国债资金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共7800万余元,并涉嫌挪用巨额公款2482万余元一案,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了解,1999年11月至2001年5月期间,时任成都市交通局局长的王树基,因不正确履行国债资金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管职责,导致成都某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8月至2000年12月,因成都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急需资金支付工程款和货款,被告人王树基利用时任成都市交通局局长兼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大双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个人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分别将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市交通局的资金共计2482万余元挪给该旅游公司使用,自己从中获利3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树基的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和挪用公款罪,遂向成都市中院提起公诉。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