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应尽快废除暂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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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0:45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聿文来源: 《潇湘晨报》 据《楚天金报》报道,继沈阳之后,武汉市日前宣布将取消暂住证。 长期以来,证件式管理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特点。在这种管理方式下,每一种证件都赋予了掌握该证件的人特别的权力,而类似的权力资源又可无限扩大,权力拥有者于是就可以
某沿海开放城市过去办理暂住证必须提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就业证、人事手册等有关证明材料,并盖11个公章。后来在舆论的呼吁下,办证手续终于简化了,但该市又决定对出租屋开征综合治安管理费。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坦承,开征治安管理费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暂住证收费大幅下降后的亏空。 围绕“暂住证”甚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地下产业,比如代办证件、派出所“查证”、收容所“收容”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首要职能应是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但在这里,政府不但不能提供制度保障,反而用计划管制的办法,设置各种许可条件。 国家计委、财政部于2002年4月联合发出通知,规定除最高不超过5元的证书工本费外,各地对外来人口所征收的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7种收费一律取消。但很多地方对这一通知置若罔闻。原因如上所述,这一制度能够为地方带来丰厚的利益。所以,不废除暂住证制度本身,围绕暂住证的利益链条是斩不断的。 暂住证制度已严重不适应今天的社会现实,笔者希望那些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还在实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能学一学沈阳和武汉,尽快废除这一制度。 摘编自《潇湘晨报》9月7日 文/邓聿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