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网消息近五个月来,上海本地申报“生二胎”家庭数大增。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夏毅日前透露,该现象证明,自今年4月15日起生效的《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显效。夏毅称,就目前掌握的统计数据显示,新条例实施五个月来,申报“生二胎”的家庭数量有了显著增加。因为政策微调后,条件相对宽松,更多符合新条件的人士愿意“用足自己的权利”。据该官员分析,目前上海最希望生育二胎的人群分两类。一是收入达到相当水平的富人,另一类是社会底层人士。而新条例推出,夫妻双方均是独生
子女的家庭,是此间既符合法定条件又有经济能力负担生二胎的家庭。因为,目前在上海已到育龄期的独生子女占其同龄人中的90%以上。据悉,《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包括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中一方为上海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等七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另外,《条例》还规定了再婚夫妻允许“再生育”的四类条件。不鼓励“丁克族”从1993年起上海的人口自然变动已经持续11年负增长。记者9月6日从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上海已经率先取消了对不生育子女的夫妇的奖励,不鼓励“丁克家庭”。2003年,上海户籍人口出生5.7万人,死亡10.07万人,自然增长率为负千分之3.24。出于养育子女成本增高、就业保障方面等考虑,部分年轻人不愿意生育子女,尤其是一些高学历女青年不愿意因生育而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此外,也有相当持“丁克”想法的女性过了最佳生理时期才下决心生育,高龄产妇越来越多。“如果大家都不愿意生育,社会就无法健康发展。”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夏毅博士说。过去,不生育子女的夫妇能够获得生育独生子女夫妇双倍的奖励,2004年4月15日起已经取消了这一奖励。取消生育第二胎间隔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前天在向10多个国家驻沪总领馆官员专题介绍该市人口发展现状时强调,上海仍将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同时不鼓励夫妇不生孩子,取消了原先对婚后无子女夫妻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的政策。此外,原先关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期的规定也已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