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翁摔成植物人 医院判赔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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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4: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年近八旬的郭老汉去年7月到无锡某医院就诊,输液期间在医院如厕时不慎摔倒成了植物人,就在家属以其名义将该医院告上法庭期间,郭老汉不幸死亡。随后老汉3名子女申请参加诉讼,并向医院索赔20余万元。日前,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审理调解了此案。 去年10月,在郭老汉迟迟没有苏醒的情况下,老汉家属以其本人名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家属认为,医院厕所无照明、地面有积水从而导致受害人摔伤,医院没有尽到管理职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被告摔倒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郭老汉疏忽大意,未谨慎行路也有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扣除已支付的1万元,医院另行支付原告人民币8万元。(北法 王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