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工会主席不应如此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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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7:59 新桂网 | |||||||||
因为职工维权,唐晓东成为了“北京第一个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会主席”。他表示,要走法律维权之路(据《北京晨报》9月7日报道)。 尽管通过诉讼方式,身为工会主席的唐晓东可继续维护自身权益,但为职工维权被开除这样的事情发生,本身就说明目前各类企业中,工会主席的地位非常尴尬,工会的日常工作也难以开展。
理论上讲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国有企业中,相当多的党政领导实际上总是认为,工会就是“配合党政”干事,“拾遗补缺”,“吹拉弹唱、打球照相、帮困救济、慰问看望、布置会场”等等,而不是或主要不是维护职工利益;而在非国有企业,工会主席维护职工利益时,最大的顾虑和担心是因此而丢掉“饭碗”、失去工作。对相当多的工会主席来说,在经营者和工人之间发生矛盾并需要维权时,工会主席往往都会权衡利弊、决定取舍,最多也是“和稀泥”、“搞折衷”。 可见,这种固有的在本企业内部选举工会主席的办法,在现实中,有着制度上的缺陷,急需加以完善。而新任工会主席的个人工资不要所在企业承担,而由上一级工会统一支付,同时任何企业都无权调动他们的工作岗位,只能由上一级总工会统一安排的做法,不失为好的解决方案,这样的工会主席的处境既不会尴尬,在维权时也不会有后顾之忧。这种做法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总工会已经在当地试行,并取得了一定良性效果,值得广泛推荐。(辽宁李坚) 作者:李坚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