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启动轻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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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8:5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9月8日消息(记者洪波)作为全国司法社区矫正工作第二批试点省份,安徽省将从今年开始,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地区已经确定。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
社区矫正工作由区、街两级矫正组织和司法所负责施行,通过社会给予服刑人员足够的宽容、接纳和帮教,更有利于帮助他们恢复被割断的与家庭、亲友、社区的联系,促使他们成功回归社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方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