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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因狗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1: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养的狗咬了人原本是小事一桩,但因为狗主人坚决不愿意向被狗咬的人赔偿医药费,最后狗的主人被告上了法庭。

  2004年7月24日,合肥兴华轴承有限公司的女工张女士在上班途经瑶海区磨店乡关井村被告人的家门前时,被告人家饲养的狗突然窜过来将张女士咬伤。事后,张女士先后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1045元。张女士向狗的主人追要医疗款未得后,将其告上法庭。昨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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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判令狗的主人在判决生效后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医药费1015元、交通费30元。

  (马兴忠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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