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乘客丢一万公交公司赔五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4:20 哈尔滨日报

  据新华社石家庄电一名唐山乘客在石家庄乘坐公交车时被偷走现金,司乘人员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阻止小偷逃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交公司赔偿乘客部分经济损失5000元人民币。

  原告河北省唐山人田运炎诉称:2004年3月11日6时左右,他在石家庄乘坐201路公交车时发现10000元现金被偷,并看到小偷正将偷的钱装起来,于是他抓住小偷向售票员喊道: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紫光影视通轻松看大片
新浪点点通个性天气 400医院专家为您解答
“不要开车门,我的钱丢了。”结果遭到小偷两个同伙的殴打。售票员没有协助他制止犯罪,也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车到运河桥车站后小偷下车逃走。他认为与被告之间是客运合同关系,因此要求被告赔偿1000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原告、被告之间形成了一种客运服务合同,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尽力救助遇险乘客。司乘人员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阻止小偷逃跑,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第61届威尼斯电影节
北京将更换出租车车型
庆祝第20个教师节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周而复:往事回首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