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辞职分四种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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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中共中央颁布六个文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今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
这次颁布的六个文件,其内容包括干部的选拔任用、能下能出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是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进一步落实,也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其中,《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将领导干部的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四种形式,并分别对其适用范围、辞职条件、辞职程序、辞职后的安排或管理,以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与纪律处分的关系、自愿辞职后的从业限制等作出规范。四种辞职形式在干部管理中具有不同的功能。 集中出台这六个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到一个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整体推进、不断深化的新阶段。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