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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通报何伟途嫖娼案 澄清政治迫害之说 (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5:27 东方网
  何伟途被处罚后,作为一般性的治安案件,东莞警方履行了保护其本人隐私权的义务,并没有向外界公开。但因香港某些组织及其某些人物,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大陆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事实性歪曲,甚至在8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后,仍以证据不足为由攻击大陆警方,并散布了许多失实言论。为此,东莞警方决定再次召开通报会予以回应,公布何被现场抓获的资料,以正视听,并特别声明指出所谓的“政治迫害”之说完全是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的无稽之谈。

  抓捕过程酒店房间赤裸被抓

  发言人称,8月13日凌晨,东莞市警方据省厅的统一布署,在打击街头犯罪百日行动中,经例行查查,摧毁4个卖淫窝点,当场抓获13人,其中包括正在实行嫖娼活动的港人何伟途。

  当时,警方在检查虎门镇汇源酒店,在该酒店1410房有一对全身赤裸的男女,经过初步调查,男子仅知道女子姓周,称该女子为小兰,而女子也只知男子姓何,称该男子为何大哥。进一步调查后,警方才知道该男子为港人何伟途,46岁,身份证号码为G050881A,某有限分司经理,民主党九龙支部党员。该卖淫女子为安徽省天长市人周文兰,25岁,为虎门某酒店卡拉OK的坐台小姐。

  现场调查的民警还在该房间的垃圾桶内发现一个避孕套包装袋及有血迹的卫生纸,并在何的行李中查获4个未使用过的避孕套,遗落床上的周性女子内裤浸着斑斑血迹。鉴于何与周有卖淫嫖娼的嫌疑,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将两人带回审问。

  经初步审讯,何伟途交代,8月17日凌晨,他专程进入虎门汇源酒店1410号房。随后,与何有约的小兰也进入该房,两人相拥互吻,当时小兰因来月经不愿与何发生性关系,但何执意要求并动手脱掉小兰内裤,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何还交代称,“若无警方来查房,我会给几百元人民币给周小姐。”“我于7月30日晚在同一酒店的1718房,也同小兰发生了性关系,并付给小兰人民币1000元……”对以上事实,周文兰也供认不讳。
  东莞市公安局在通报会上展示了警方在抓获何伟途时何当日所穿的内裤照片。
  东莞市公安局在通报会上展示了警方在抓获何伟途时酒店房间床上的情况照片。

  处理结果 多次嫖娼性质恶劣

  关于对何伟途的处理情况,何伟途与周文兰之间的行为属于不特定的以金钱财物为媒介的不正当性关系的嫖娼卖淫,何在明知周文兰来月经的情况下,执意与她发生性关系,行径恶劣。

  据警方调查,何伟途在内地嫖娼行为的恶习较深。何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从2001年起,其先后在深圳与湖南籍三名夜总会“三陪女”彭敏丽、彭玉金、周艳多次以数百至一千元为价发生性关系,警方根据何伟途交代的内容,先后对彭玉金等人进行调查,证实了何所交代均属事实。

  鉴于何伟途与周文兰、彭敏丽、彭玉金等卖淫女多次嫖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国务院《关于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方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东莞公安机关在掌握了何与周文兰、彭玉金等多次嫖宿的确凿证据,并充分考虑何虽恶习较深但能主动交代违法乱纪事实、认错态度较好后,决定从轻对其收容教育六个月处罚。

  发言人表示,东莞市公安局在查处何伟途嫖娼案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适用法律正确,严格依照法律文明办案,不存在任何过分的问题,对何的处理情况体现了重事实、重证据的法律依据。

  收容现状 生活正常有所悔改

  发言人表示,何伟途被收容教育之后,受到了良好的人道待遇。何被收教后,东莞公安机关于8月19日将何送到了看守所,并对何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何身体基本健康,虽患有乙型肝炎,但不具传染性,不属于国务院《关于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方法》第二款规定的“因患有性病以及其他急性传染病,可以不予收容的对象”的规定。何在被收容其间,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定期对何进行身体检查。此外,公安机关给予他其他方面良好的人道待遇,目前何伟途生活正常,有悔改表现。
何伟途在看守所锻炼身体(拿篮球者)。

  作者:选稿:王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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