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明星为何没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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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6:4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米格勒 彭磊 本月1日媒体披露,财政赤字高达1.6亿元的西部某贫困县级市,上月以一掷2000万元的“豪迈”气概,筹办了一台豪华晚会,其中,仅给国内某演艺明星唱4首歌的报酬就是42万元,相当于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210倍!
此事曝光,众议蜂起,人们异口同声批评该市“滥耗百姓血汗”等。的确,该市如此做实乃过于离谱。但笔者以为,明星一方亦有可说之处。某明星面对贫困地区的如此豪给,何以竟能忍心入囊?为何没有说个“不”字? 据其入囊重金的行为分析,窃以为很重要的一条,是其迷失了社会责任感。这其实也反映出明星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责任感缺乏问题。在有的明星看来,只要保了自我身价,得了能捞的钱财,就甭管你搞的活动是否民怨沸腾,甭管你给咱的钱财是谁的血汗。因此不管是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搞活动,不管是商业活动还是政府或民间搞的公益活动,只要请他们,就都是一个腔调:“要请我,拿钱来;钱多少,看身价;价低了,没门儿;价不低,咱欢喜”。以至于有些明星,即便是参加赈灾演出等,也要讨价还价。这方面的事例,仅媒体披露的就有一大串。 如果单从“经济人”的“市场行为”角度讲,参与商业性活动“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明星不只是“经济人”,其参与的活动有些也并不是商业性的。尤其是,一些吃着国家俸禄、任着社会职务的明星,就更不单是“经济人”,而是肩负着国家和社会赋予的社会责任的公职人员。何况,即使是“自由职业”者,作为明星,也大都有着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其社会形象客观上起着“社会楷模”的作用。所以,明星们无论是参加什么活动,都必须注重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协调,并以尽好社会责任为重。 应当说,在我国这样的明星是不少的。但也有些明星,似乎并不懂得这类道理。他们只一味把自己的名气、地位等当作个人抬高身价、捞取大钱的“筹码”,而责任意识则相当淡薄。这说到底,是他们过于自私自利。 2001年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该国“国际巨星”乔丹将自己一个赛季的收入130万美元捐给受害者。这一举动不说有多么崇高,也至少体现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我们的明星们,是否也该具备点这样的“巨星”风采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