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1个村被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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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00 扬子晚报 | |||||||||
日前,我省11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这些示范村分别是:南京江宁区上坊镇机场村、无锡滨湖区华庄镇龙渚村、徐州沛县沛城镇北孔庄村、常州武进区卜弋镇殷村村、苏州太仓市城厢镇伟阳村、南通海门市正余镇邢柏村、淮安青浦区和平镇大黄村、盐城亭湖区城郊大洋村、扬州江都市小纪镇华阳村、镇江扬中市新坝镇红胜村和泰州市溪桥镇南殷村。
据了解,示范村的共同特点是:村级组织健全,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四民主、两公开”落实,村民自治得到保障;依法建章立制,村务管理规范有序;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村民和睦社会稳定;小康建设成效显著,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等。(沈峥嵘)(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