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申外来工子弟就学收费政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00 扬子晚报 | |||||||||
9月8日,南京市物价局对外发布消息,重申外来工子弟在该市就学的相关收费政策:外来工子弟到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学校上学,学校只能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杂费、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其他费用。 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课本费、学前班保育管理费及伙食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学前班保育管理费每生每月60元;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400元;中学学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