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何伟途深圳东莞多次嫖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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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0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广州讯昨日下午2时,东莞市公安局召开关于对何伟途嫖娼案的新闻发布会,香港20多家新闻媒体有40多名记者参加。东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李泽新当场通报了香港九龙民主党候选人何伟途在东莞嫖娼案的具体调查过程、处理结果和目前状况。 酒店房间赤裸被抓
发言人称,8月13日凌晨,东莞市警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在打击街头犯罪百日行动中,经例行检查,摧毁4个卖淫窝点,当场抓获13人,其中包括正在实行嫖娼活动的港人何伟途。 当时,警方在检查虎门镇汇源酒店,在该酒店1410房有一对全身赤裸的男女,经过初步调查,男子仅知道女子姓周,称该女子为小兰,而女子也只知男子姓何,称该男子为何大哥。进一步调查后,警方才知道该男子为港人何伟途,46岁,身份证号码为G050881A,某有限公司经理,民主党九龙支部党员。该卖淫女子为安徽省天长市人周文兰,25岁,为虎门某酒店卡拉OK的坐台小姐。 现场调查的民警还在该房间的垃圾桶内发现一个避孕套包装袋及有血迹的卫生纸,并在何的行李中查获4个未使用过的避孕套。鉴于何与周有卖淫嫖娼的嫌疑,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将两人带回留滞审问。 经初步审讯,何伟途交代,8月17日凌晨,他专程进入虎门汇源酒店1410号房。随后,与何有约的小兰也进入该房,两人相拥互吻,当时小兰因来月经不愿与何发生性关系,但何执意要求并动手脱掉小兰内裤,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何还交代称,“若无警方来查房,我一般会给几百元人民币给周小姐。”“我于7月30日晚在同一酒店的1718房,同小兰发生了性关系,并付给小兰人民币1000元……”对以上事实,周姓女子也供认不讳。 多次嫖娼性质恶劣 关于对何伟途的处理情况,何伟途与周文兰之间的行为是不特性的异性之间的金钱交换,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卖淫嫖娼行为。何在明知周文兰来月经的情况下,执意与她发生性关系,行径恶劣。 在调查审问过程中,何伟途不仅交代了与周文兰嫖宿的事实,还交代从2001年至今,在深圳与某卡拉OK歌舞厅的“四陪女”彭玉金等人发生过性关系,并支付给她们数额不等的金钱。除此以外,自2001年至今,何伟途还在深圳多次与湖南籍卖淫女子周艳、彭敏丽等发生嫖宿行为。警方根据何伟途交代的内容,先后对彭玉金等人进行调查,证实了何所交代均属事实。 鉴于何伟途与周文兰、彭玉金等卖淫女多次嫖宿,公安机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国务院《关于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方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在掌握了何与周文兰、彭玉金等多次嫖宿的确凿证据,并充分考虑何主动交代违法乱纪事实、认错态度较好后,对何作出了收容教育6个月的处理决定。(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