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分析:如果延长退休年龄 国家是最大受益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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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19 胶东在线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日前说,他们正在考虑延长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以减轻“白色浪潮”对社会养老的压力。首先考虑的是要延长女性法定退休的年龄。目前中国女性50岁就到了退休年龄,这个退休年龄设定得比较低(见9月8日《北京晨报》)。 把到了退休年龄的职工工作年限再延长5年,国家是最大的受益者。也就是说,国家可以少支付5年的退休金。对于劳动者而言,要多交5年的养老金才能享受到本该在5年前就享
现在,国有企业除了大企业之外,中小型国有企业基本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私营企业。有些私营企业提到帮助职工提交养老金,不是推托陈词,就是想方设法躲避,真正提交养老金的企业少之又少。当那些把自己青春岁月交给私营企业的职工,年龄渐长,不能胜任企业的劳动强度与要求时,许多私营企业老板就会以种种理由将其推向社会。 国家将退休年龄再度延长后,这些被推到社会的人很难再找到就业企业,又无法拿到退休金。如此两难境地,只会迫使他们承受更加巨大的生存压力。不少职工就会拖着有病的身体去干那些要求不高、收入低少的工作。 对于那些奋战在科研第一线的人员,提出这个要求可能是想多为国家做些贡献。而那些机关人员,有些也许是工作比较轻松,延长工作年龄能够多坐几年机关,收入待遇却不少。对于那些奋战在生产第一线的苦脏累工种的职工而言,这种延长实际是加重了他们的工作强度和更大的体力付出。 所以,这次考虑延长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把重点放在“正值工作的壮年,有很强的创造力”的那些50岁女性身上,显然是一个有失公允的着眼点。 对于一个长期奋战在劳动强度极大的工作岗位的女工,如纺织女工,一般要求在40岁时就不能胜任一线挡车工的工作。在国有企业工作的职工就会通过正常的调配,对40岁以上的职工进行换岗,让她们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而现在对于私营企业来说,这一条不太现实,因为私营企业需要的职工都是能说能干的职工,对于老弱病的职工是不会花钱养活他们的。(文/景志强)责任编辑:王子洋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