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紧急通知:灾区物价绝对不准乱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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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26 新华网 | |||||||||
为确保我市抗洪抢险期间市场物价的稳定,贯彻落实9月7日晚重庆市委、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黄镇东书记和王鸿举市长讲话精神,昨日,市物价局向市各区县(自治区、市)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特别是灾区物价部门,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稳定市场物价。 通知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抗洪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严密监
昨日下午的紧急通知还特别对与抗洪救灾抢险有关的商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作了强调。凡属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要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要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同时,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要依法处理,从重处罚,并选择典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为消除各种价格隐患,保证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24小时畅通,各单位每天必须设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要随时待命,认真及时受理和查处价格投诉举报。 在消除群众误解,稳定群众心理方面,要借助新闻媒体的作用,公告价格政策,发布供求及价格信息。通过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发表专稿等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把这次洪灾带来的价格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记者 高敏)(来源:重庆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