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选拔公务员岂能变选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56 新桂网 | |||||||||
近日,长沙市人事局对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中建议将面相纳入体检范围:当临床诊断出《标准》中未提到的其他严重疾病,如语言功能障碍、面颌部明显畸形等,都应当明确是否合格的问题。修改意见主要对从事公共窗口服务的人员,面相有严重缺陷的是否合格提出质疑。因为在国家的这个新《标准》中,对于考生面相的检查全部取消了(据《东方新报》9月8日报道)。
长沙市人事局的这一建议,潜在的意思无非是认为那些面相丑陋的人有碍观瞻、影响政府形象,但把面相不合格列入严重疾病显然有失公允。 一般说来,任何岗位的身体条件录取要求都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准,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设定同样如此,都是为了让每一个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但这个修改意见显然是人为设定了与岗位风马牛不相及的门槛。那些诸如肝炎、结核病等更严重的疾病,按《标准》规定,治愈后不复发也可以定为合格,难道面相就是不能治愈的绝症吗?这样我们对现代医学也太没有信心了。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前不久该省曾把女性乳房不对称也列入公务员录取体检不合格。是否这种错位思想一直未能矫正呢? 才貌双全固然可喜,有才无貌也并非过错。在疾病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前提下,不拘一格才是选才正道。面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先天因素,正因为人类面相各异,这个社会才丰富多采。无论俊丑,人人都应获得平等的地位和就业机会。这一点,政府应该带头树立榜样,而又何必去充当制定人为歧视的大头呢? 其实,有一种疾病确实不应忽视却在修改意见中只字未提,那就是心理疾病。看看一些坐在台上道貌岸然、口若悬河,私下声色犬马、灵魂堕落、痴迷金钱、权力和美色的贪官,他们心灵的扭曲,灵魂的堕落不应该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吗? 少数地方政府重形象,轻实效,俨然把选拔公务员当成了选拔公关员,甚至是选美,这或许也是一种形象工程的变种和延伸。其实,只要公务员真正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清正廉洁,少些务虚,多些务实,这才是最好的形象。 作者:崔亮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