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采购套上“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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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58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鞠宏清)昨天下午,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自9月1日施行的《无锡市医疗器械采购廉政准入规定(试行)》。该《规定》给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的行贿、欺诈、恶意竞争等不正当行为戴上了一道“紧箍咒”,对行贿的供应商将限制或取消其参与医疗器械市场的准入资格。 市委副书记、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解清到会并讲话。
《规定》由市检察院会同市监察、财政、工商、药监、卫生部门共同制定。《规定》要求,凡参与本市医疗器械采购的供应商,都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合法参与招标活动。供应商如果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行贿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将受到半年至三年不得从事医疗器械供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不正当行为交易的,除依法处罚供应商之外,还将视情节追究企业法人和委托授权人的责任。 据悉,近两年我市已发生医疗器械购销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12件,案发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周解清在会上指出,实施《医疗器械采购廉政准入规定》,是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创新,是当前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执行《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广泛宣传,加强学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规定》落到实处,建立起公平、公正、规范、廉洁的医疗器械购销市场,把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新高度。 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尽快建立医疗器械采购市场行贿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