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体检未查出弱视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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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13 现代快报 | |||||||||
昨天,读者杨先生致电快报徐州新闻热线3647111反映,他的儿子樊樊左眼患有先天性的弱视症,竟然连续5次通过徐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有关健康体检。然而在最近的一次体检中,杨先生却意外地得知,经过正规医院专业诊断,樊樊的左眼是先天性弱视,矫正后视力只有4.0,按照传统的说法也就是只有0.1。因错过了12岁之前的最佳治疗时机,所以他的儿子终身不能治愈。目前徐州市教育局针对此事正在研究处理。杨先生则表示,如果徐州市教育局处理不合理,他准备将泉山区卫生防疫站及徐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送至法庭,以此为
据杨先生介绍,今年7月中旬,经过徐州市第一医院等多家医院多名医生诊断,儿子樊樊的左眼被判定为先天性弱视,且已错过12岁之前的最佳治疗期,将会落下终身的残疾。孩子在上学期间,学校几乎每年都要组织学生进行体检,樊樊的健康卡上清楚地记录着他从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的5次体检结果,且每次都属视力正常。体检作弊延误治疗时间 樊樊今年16岁,学习一直很优秀。据樊樊介绍,从四年级开始,他们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体检。前5年体检,他知道自己的左眼视力不好,由于怕同学们笑话,每次检查左眼时,都故意把捂右眼的手指张开点缝,所以能够很轻松过关。只是最后一次毕业体检比较严格,所以视力检测的结果比以往差。但此事他从没向父母透露过。保健所称不应该负责任 据徐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有关人员介绍,当樊樊到徐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体检时已经14岁。尽管保健所体检视力时采取了很多办法,但是难免个别学生找别人代替、背视力表、打手势提醒等作弊的情况发生。退一步讲,即使杨先生孩子作弊了,他们也不应该负责任。 杨先生则认为,保健所某些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和体检措施不规范,才导致了他的儿子每次体检结果都是视力正常,甚至出现了弱视眼睛的视力好于正常眼睛的现象。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 据徐州市金华醒律师事务所的刘茂通律师介绍,徐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作为徐州市中小学生的保健机构也有责任和义务为全市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真实的体检资料。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快报记者 张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