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消费警示:游珠海中山慎买低价珠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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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14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无良珠宝商“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新快报讯 (记者 谭建东 实习生 黄菊蓉 通讯员 江列华 张燕芬)广东部分无良珠宝商家毁了广东声誉。 昨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与珠海、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向消费者郑重发布消费警示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消委会和中山、珠海市消委会今年来已陆续收到外地消费者对旅游购买伪劣珠宝的投诉近100宗。消费者反映在广东旅游过程中,被导游带去珠海、中山等地的一些珠宝店,被骗购买了假冒伪劣的珠宝。 今年3月,湖北省一批退休人员参加了由当地旅行社组织的香港、澳门、珠海、中山游,3月19日进入中山市后,在当地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了中山市某珠宝店购物。在该店推销人员以“老乡给予一折优惠”的诱骗下,一行人以“超低价”购买了4万多元的珠宝金饰。回到湖北后经鉴定所买的珠宝金饰全是假货。 消委会从众多投诉中发现,到珠海、中山旅游的消费者多是由导游带到当地的一些“黑”珠宝店,这些珠宝店利用消费者对珠宝知识的欠缺,以“低价”做诱饵,诱导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购买珠宝注意事项 务必索取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的珠宝检测权威机构颁发的鉴定证书; 要细心观察,认真辨别珠宝的真伪和等级; 务必向经营者索取由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发票上要详细填写规范的商品名称、等级、价格等内容,同时必须加盖经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上的经营单位名称必须与珠宝店的名称相同。(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