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围绕淮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48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山东省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精神,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明察暗访,上下联动,严查超标排污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5327人次,检查企业40101家,立案查处777家,对严重超标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处理。
山东省对国家环保总局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水质长期未改善的河流断面、运转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等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省辖淮河流域内的企业及污水处理厂进行重点检查,挂牌督办了21家水污染企业,对检查出的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菏泽市单县天元纸业公司二分厂被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被全县通报批评,污水处理厂直接责任人员被辞退,县环保局两名驻厂员1人被撤职、1人待岗1年。菏泽市定陶县菏达纸业集团被停业整顿并罚款10万元。临沂市鹏程纸业公司被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济宁市曲阜造纸厂被停业整顿,罚款5万元。济宁市金乡县尿素厂被停业整顿,罚款5万元。济宁市邹城峄化集团化工厂被停业整顿,罚款两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