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亟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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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48 中国环境报 |
本报讯日前,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派出的首个检查组顺利完成了对江西、福建两省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福建、江西两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中央三部局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协调一致、统一行动,大力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案件,初步遏制了矿产资源开发中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趋势。 然而,两省矿山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矿山生态环保工作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中小矿山企业普遍缺乏环境意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未能很好落实。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对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不是很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存在批而不管、管而不严、管理混乱等现象。此外,检查组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地区进行了执法检查。 据了解,除此次对江西、福建两省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外,三部局联合开展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还派出督察组,对山西、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陕西等省(自治区)的矿业集中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了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