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少对多处垄断地位 乱收费让供货商很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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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0:43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9月9日电(记者石志勇)西安市200多家供货商日前在西安市商业联合会的组织下成立了西安市首家供货商协会。在此之前,上海、北京、深圳、贵州等地也成立了供货商协会。西安市的供货商们表示,成立协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制超市向他们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一些供货商向记者反映,近年来许多超市、大卖场凭借自己掌握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一直向供货商们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据了解,在西安,如果供货商想进入一家超市,必须交节庆费、店庆费、修缮费、广告费、进货返利、新店开业赞助费、配送费、合同续签
西安一家食品公司总经理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超市80%的商品都是由他们这样的中小型供货商提供的,可以说一个商场的开业,没有供货商的配合就很难开起来。但是随着国内零售行业越做越大,一些超市就有了店大欺客的味道。王先生说,现在许多超市、卖场可以说做的是无风险经营,只要一开店就能从供货商手中收取源源不断的费用。例如西安的一家知名超市拥有700多家供货商,他们就规定新店开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每个供货商要交3000元新店开业费,5000平方米以上的则要交5000元,这一算下来开一个新店就能收取两三百万元的资金,这还不包括开业后收取的其它费用。 目前供货商之间的竞争已经变得十分激烈,而超市在国内出现最多也不过10多年,应该说还没有达到充分发展,还没到激烈竞争的程度。另一方面,国家给经营超市设立了不低的门槛和条件,使得超市经营具备了一定垄断条件。而现在商贸公司却是可以自由注册成立的,也就是说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成为供货商。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超市对供货商以少对多的局面,出现有恃无恐的乱收费现象就不奇怪了,供货商与超市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业内人士认为,生产厂家-供货商-超市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商业供应模式,供货商就像一条过街电缆,连接的是生产厂家和超市。供货商们不堪重负,最后的结果只能导致电缆断裂,整个商业供应链也有断裂的危险。因此如何解决超市乱收费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