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学术争论暂停 学商之争郎咸平会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7:01 国际先驱导报

  以郎咸平和张维迎为代表的两个阵营之间的学术争论恐怕会渐渐地平息下去了,但论战的影响恐怕是深远的,而郎咸平的诉讼案是否又是一场学者败诉的“学商之争”呢?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章舒伢报道 香港中文大学财务系客座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深交所公司治理顾问郎咸平质疑格林柯尔公司等公司在收购国有企业股份的过程中“侵吞”国有资产一事引起一片哗然。9月3日,《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其间,郎咸平对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紫光影视通轻松看大片
你的放心来自我的用心 让眼镜成为历史
内地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8月29日在“中国企业家论坛—首届深圳高峰会”上,关于国企改革问题发表的看法不以为然。

  张维迎:回到正常学术讨论程序

  郎咸平:我坚持立场,我不会改变

  9月5日,记者对张维迎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采访。对于这次所谓的“论战”,张维迎表示,“我的意见已发表了,其他的一些经济学家也发表了意见。我想这场闹剧该收场了。现在应该回到正常的学术讨论程序”。当记者问及“郎先生的论调是否干扰了国企改革的舆论环境,使人们对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产生了误解”时,张维迎简单回应道:“我一直认为,你不能期待一个哗众取宠的人会有什么社会责任心。”

  郎咸平在9月7日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驻香港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当前这场争论,并非偶然,也不是过一段时间将会逐渐平息、不会留下印记的一般学术讨论。这场争论针对当前中国内地经济改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的意义并非争论本身,而是争论涉及的问题。我认为,这问题解决的方式和结局,将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看来,郎咸平仍很重视他挑起的这场争论。尽管没有新的论述,但他仍继续在香港《东方日报》的专栏里发表关于“国退民进”的观点。

  回顾引发这场争论的心态,郎咸平表示,“关于内地国企改制的研究,作为企业管治研究领域的专家,我把分析建立在严谨研究态度和学术良心之上。我将坚持自己的学术风格和立场,不会改变。”

  关于论战的争论

  “在我看来这就是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又一次冲突。这种冲突在我们这个感情充沛的民族身上向来就存在,只不过背景不同冲突的形式和内容有不同罢了。”《经济学信息报》主编高小勇就争论本身说道。对于争论中有人指中国“经济学家集体失语”,高小勇认为,“亢奋信口就算经济学家了?不跟你玩就失语了?正经做学问的人付不起这个成本”。

  郎咸平与张维迎、张文魁的在“国退民进”问题上的学术争论看来要告一段落了。但关于国企改革的话题争论看来仍会继续。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左大培研究员表示,“不管郎先生对那三个具体公司的陈述是否有误、有多少错误,郎先生说国企产权改革是少数人瓜分国有资产”是正确的。

  高小勇的看法则认为,“不是说所有企业老板的财富都是市场的奖赏。转型期间、行政权力与市场发育期间难免有人发不义之财。但是,我认为企业老板的财富主要是市场的奖赏。”

  对于此次争论可能带来的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学者指出:“这场冲突可能给中国的国有资产改革带来负面的影响和压力,谁都有个人言可畏问题。这场冲突会影响形形色色的产权重组界定和交易,当然也影响效率。我的看法是,在现在的约束条件下,在中国清楚界定产权比产权定价重要得多。定价是市场交易的结果,市场比许多自称为弱势群体讲话的经济学家们聪明。”

  诉讼:学商之争,谁将失手

  关于顾雏军在香港对郎咸平的诉讼,郎咸平曾对《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表示,官司他一定会赢。而国内媒体的调查也显示,“44%受访者不希望‘郎监管’输,而支持顾雏军的比例仅为9.7%”。媒体把郎咸平与顾雏军的争论归结为另一起“学商之争”。

  早在郎顾之争前,比较引人注目的就有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状告北京大军经济观察中心主任仲大军一案。在那场官司中,仲大军一审败诉。仲大军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一审败诉、被判罚50万元之后,目前正处在二审阶段。

  对于这两起诉讼,仲大军认为有类似之处,“学术和舆论的问题还需用学术和舆论的方法来解决。不能动不动就诉诸法律,以资本和财富的实力来压人。像格力电器董事长起诉我,一张口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这是一种财富的显示和严重的人格不平等。我国的一些企业家如果继续这样做,是会引起社会极大反感的”,“学者毕竟是站在公众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界发生的事情进行研究、观察和评论,如果学者发现企业界的一些做法不符合法理,或有违公平,学者是要站出来说话的。特别是有些研究和言论是属于学术讨论范畴的,尽管会与企业家的利益发生冲突,也不能轻易诉诸司法手段”。尽管“学者的研究和评论肯定不会百分之百的准确,但他们必须拥有质疑的权利和舆论的空间”。这些观点和郎咸平表示他不会在香港败诉时所申诉的理由基本一致:学术不存在诽谤。#

  《国际先驱导报》法律声明:本报记者及特约撰稿人授权本报声明:本报所刊其撰写的稿件和提供的图片,未经本报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有需转载者请致电010—63073377)。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第61届威尼斯电影节
北京将更换出租车车型
庆祝第20个教师节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周而复:往事回首录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