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 拒绝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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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0: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不就是欠银行钱嘛,又会怎样?”胡某利用信用卡进行透支后,虽银行多次催要,但他仍坚持不还。近日,巢湖市居巢区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这也是该市判决的首起信用卡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胡某自1995年8月开始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分行牡丹办事处发行的牡丹信用卡,至1998年7月,胡某利用该信用卡透支人民币15000多元。牡丹办事处于1998年7
居巢区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刘冬生 陈峰)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