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黄页”错登电话赔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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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1:3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刘建刚)“北京黄页”错将杨某的家庭电话刊登为一家电梯厂的联系电话。昨天,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判决制作商———九天飞鹰广告公司赔偿杨某1800余元并登报更正。
法院认为是九天飞鹰公司工作中的失误,使得杨某家庭生活的安宁受到破坏,因而判决九天飞鹰公司给付原告交通费损失326元,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一家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更正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