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京高速路增设卸载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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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2:41 新京报 | |||||||||
北京开始第五次治理超载超限,9月至年底采用新认定标准 本报讯(记者王姝刘洋)记者昨日自北京市第五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获悉,自9月起,北京治理超载超限将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认定标准。 据了解,北京去年12月起联合五省市开始治“双超”,但执法标准不统一一直是主要
据悉,是否超载必须“先称重后认定”,交警在卸载场以外发现超载车辆,未经称重不得认定超载,更不准只罚不卸,谁放走了超载车辆,谁就要负责。将超载车辆引导到附近的卸载场内现场称重,认定超载后,才予以卸载。处罚标准须按照全国治超领导小组认定的处罚标准。 据介绍,北京将在京石、京沈、京哈、京津塘高速路出京方向增设治超卸载点,争取不让一辆双超车驶出北京。一旦交警在路面巡逻、处理事故以及纠正其他违章时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对于在北京境内装载的本市的双超车,将追究车辆所在地区县政府或所属单位的管理责任。凡外地的超限超载车辆,由市治超办汇总报交通部公安部追查。对于治理“双超”引发的拥堵,市交管局将重新规划货车行驶路线,在张山营卸载场等地设置待检港湾。 此外,为加强装载源头的治理,北京市还将建委及水务局纳入综合执法部门。 据统计,6月20日至8月31日,北京市共查出“双超”车13939辆次,卸载超限超载货物9.604万吨。超限车辆由过去的80%-90%下降到3%以内,超载车辆由过去的80%-90%下降到5%以内,单车超载量由过去的每车几十吨下降到每车2-3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