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越洋”月饼小心被退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2:51 新京报 | |||||||||
邮政部门提醒市民寄前须了解相关规定 本报讯(记者郭安)昨天,北京国际邮件处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由于许多国家都大幅修改了食品入境政策,市民在寄出月饼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以免邮寄的月饼被扣押、退回或销毁。
据了解,美国今年开始实施食品反恐对策,所有入境食品须进行注册登记,要求寄送人提前登录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网站,提交申报单并领取确认号码,并把确认号码填在报关单上,否则邮件可能被退回或销毁。澳大利亚要求收寄件人资料必须是私人地址,要注明邮件是礼物,馅料不能含有鸡蛋黄。加拿大要求馅料不能含有肉类成分。英国规定邮寄食品需要按照干货产品进口,提交入口证,包装完好,没有腐烂,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另外,法国、德国、丹麦、印度均禁止月饼入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