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打假举报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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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3:0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有效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渝中区,渝中区工商分局昨正式出台了《举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工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且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举报分为“一级举报”和“二级举报”两个等级。 对处罚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级举报者按处罚金额3%%-4%%给予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二级举报者可按罚金的2%%-3%%奖励,最少不低于50元。 对处罚5万元以上的,一级举报者可获罚金3%%的奖励,最低不少于200元;二级举报者可按罚金的2%%奖励,最少不低于100元。 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举报者奖励最少不低于500元。 工商局对举报者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工商举报电话:12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