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研自主权还要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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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在《中国高等教育》杂志上,以《谋划改革的新突破实现发展的新跨越》为题发表文章,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出几点思考。 没有科研项目不能带研究生
文章特别强调了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文章认为,改革培养体制、调动研究生及其导师的积极性,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核心。这个新的培养体制的特点:一是要以科研项目和科研团队为基础,把研究生组织到科研活动中,并充分挖掘他们的创新潜力;二是改进研究生教师指导制度,由那些具备科研能力的教师和团队承担主要的培养任务,没有科研项目的教师不能带研究生;三是以科研经费作为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主要来源,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特别是助研应该成为研究生学习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 赋予学术团队和导师更大管理权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激励—约束机制:导师申请科研项目,招收研究生形成科研团队,教师指导研究生进行科技创新,取得科技成果,导师今后能够申请更高层次和更大规模科研项目。与此相适应,研究生招生体制的改革要进一步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赋予学术团队和指导教师更大的管理权。 研究生教育改革不等于鼓励收费 在推进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中,要改变把研究生教育改革等同于收费的错误认识。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不是鼓励收费,而是要形成适合研究生教育特点的更加规范的成本分担机制。要充分发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那么由此获得的科研经费就完全能够分担甚至超过必要的培养成本,也才能真正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