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生自己选择“贫困生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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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5: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公寓楼每年1200元,“贫困生楼”每年500元。扬州大学专门为贫困生安排的宿舍,即“贫困生楼”在受到众多贫困生欢迎的同时,也招来不少异议(见今日本报A17版)。 首先,我为扬大的贫困生感到高兴。囊中羞涩,急如燃眉,“贫困生楼”的出现真可谓雪中送炭。同时,我也为扬大的良苦用心感到欣慰。这一创新虽“难度”不高,但它说明学校在积极地为贫困生想办法。
然而,我也不能不承认专家们的异议有道理。贫困不是罪过,毕竟也不荣光。分而居之,确实相当于被贴上了贫困的标签,在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的今天,大学生中的阶层化本来就已相当严重,“贫困生楼”的出现势必加剧这一现象。尤其不能忽视的是,这种“贫富分居”不仅不利于贫富同学之间的帮教,更不利于贫富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发育,势必影响他们将来适应社会的能力。 那么,“贫困生楼”究竟该不该出现呢?这实际上是一个权衡利弊的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会产生不同的看法,作为局外人,专家、学校管理者以及我们这些读者,恐怕永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办法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贫困生自己决定住不住“贫困生楼”。 如贫困生都不愿意住“贫困生楼”,那么它当然存在不下去;而若贫困生趋之若鹜,那就说明它大有必要。如有贫困生不愿住“贫困生楼”而住进了公寓,那只能说明他还没有困难到那种程度;而若有贫困生“不得不”住“贫困生楼”,那就意味着他们选择了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甚至包括“歧视”。 打量两方面意见,我发现,欢迎“贫困生楼”的贫困生关注的是“物质需求”;而异议者的着眼点是“精神需求”。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物质需求”是较低层次的需要,“精神需求”是较高层次的需要,而人只有满足了低层次需求后,才会追求高层次的需求。 报道说,申请入住“贫困生楼”的学生很多,学校不得不进行比较和选择。这样的事实足以说明:“贫困生楼”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毕竟,贫困生们多了一个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