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产管理办公室要求严格执行渔业行政执法六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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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6:2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鄂学胜、通讯员林伟华报道:7日,省水产管理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8月29日颁布的“六条禁令”。 这六条禁令是:严禁着渔业行政执法制服进入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严禁无法定依据的处罚、收费和不开具有效票据的处罚、收费;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钱物;严禁私分罚没款和罚没物;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渔业管理相关证书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禁令”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可既往不咎;对隐瞒不报者,将从严处理。凡从即日起再违反“禁令”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坚决清理出渔政队伍;对不纠不查、包庇袒护的,将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 省水产管理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027—888596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