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垄断“行规”拖累生产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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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7:00 天府早报 | |||||||||
专家认为,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对盐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核心提示 长期以来,我国对盐业实行专营管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虽为企业,却行使着诸多政府职能。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盐业公司和盐务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行规”:索要回扣不开票 由中盐总公司实际掌控的食盐专营等8项管理职能中,食盐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决定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命脉。在食盐计划执行过程中,除负责计划的个人向生产企业索要回扣、红包外,各地盐业公司也都公开向生产企业索取高额回扣。而且盐业公司对回扣不开发票,只开收据,并让生产企业承担回扣的税收。 各地盐业公司索取回扣时为了达到隐蔽的目的,巧立各种不同名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运费补贴。国家规定盐价应以各厂家离站价(离岸价)结算,为了做到表面上盐价到位,目前成了按到站价(到岸价)结算,运费由企业承担,运费补贴成了变相的回扣,而且由生产企业承担了补贴部分的税。 二、仓储补贴。盐业公司以调盐后储藏困难且增加了贮藏成本为借口,要生产企业给予补贴建仓库和库房所用。 三、回笼货款奖励。据了解,这种回扣方式是仓储补贴、运费补贴的辅助形式,是盐业公司向生产企业索取的“奖励”。 四、调销奖和超调奖励。生产企业如得到了额外的计划,还要付出“调销奖”和“超调奖励”之类的回扣。此外,还有以破包费、食盐指标换实业等名目的索拿卡要手段。 垄断:生产企业生存难 目前,食盐每吨出厂价约为400元~500元左右,经过三级盐业公司后,最终以每吨1500元左右的价格到零售点,卖到消费者手中每吨就到了2000元左右。被各地盐业公司强行列入垄断销售之列的小工业盐,出厂时含税价为每吨100元~200元,但不少地区的盐业公司转手就以3倍左右的价格卖给了用盐企业。 南方几个省的一些盐业定点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曾在一起算过一笔账,销区的盐业公司利润大体是生产企业利润的10倍左右,不少生产企业被盐业公司“盘剥”后微利或亏本经营,根本没有资金用于技术改造,使我国盐行业的生产水平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呼唤: 市场需要改革 我国盐行业存在的诸多弊端以及由此造成的种种负面影响,其根源在于政企不分、高度垄断的盐业管理体制。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他们均认为现行的盐业管理体制是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悖的。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对盐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据半月谈记者姜在忠殷耀柴海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