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控建区建楼违法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7: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根据《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已建成的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修建任何永久性建筑物。然而,重庆市渝北区王家镇政府却研究决定,同意辖区内的大屋村筹资198万,在距高速路路口只有10米的地方修建一幢占地794平方米的办公楼。对此,重庆市高速路执法总队二支队四中队多次要求其停工,并下发了通知书,可对方置若罔闻。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控建区内违法建楼 渝邻(水)高速路王家镇出口处,距离收费站出道左侧只有10米的地方,有一片坑坑洼洼的工地,那就是王家镇大屋村未来的办公楼所在地。据该村村委会主任周某介绍,该办公楼占地794.42平方米,楼高4至5层,预算投入198万元。从5月动工以来,已投入了近20万元,工程预计年底完工。 对此,高速路执法总队二支队四中队认定,该办公楼修建在高速路控建区域内,属于违法建筑,应立即停止施工。该中队周队长称,依据我国现行的公路法规和《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已建成的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域内修建任何永久性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距高速路不少于30米。而该建筑物最远端距高速路防撞栏只有10.6米,最近处只有6.85米,实属违法建筑。 “该处理就处理” 对此,大屋村村委会主任周某明确告诉记者,该工程停工不可能,即使违法也要修下去。周还坦言,开工几个月来,他没有去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原因就是“政府允许先修后办手续”。 周主任态度为何如此鲜明,记者后来在王家镇政府采访时找到了答案———办公楼之所以建在此地是经该镇政府同意了的。5月20日,大屋村村委会向王家镇政府请示,要求将办公楼修建在高速公路旁或者另外一个远离高速路的地点。6月1日,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后,同意将办公楼修建在高速公路旁。王家镇一位姓江的副镇长称,如果该办公楼属于违法建筑,高速路执法总队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渝北规划局指出,修建办公楼一定要办相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施工,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 置之不理强制关闭 据周队长介绍,目前,渝邻高速路王家镇出口是双向两车道,要不了几年车流量一增大路面就必须扩宽,一旦在高速路旁修建了办公楼,扩建就没地方了。到时再来拆迁,就会引来一大串麻烦。为此,该中队多次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但王家镇政府和大屋村村委会置之不理。8月31日,该中队向村委会发出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在15日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并作出了4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通知书发出这么久了,对方就是不签收!”周队长说。 周队长称,若王家镇政府和大屋村村委会仍置之不理,该中队将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强制关闭该工地。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