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40辆新式警车调拨广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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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8:24 公安部网站 | |||||||||||||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全区公安机关现在用的警车外观制式将于2006年9月1日前全部涂装成“2004式”,派出所外观标识将于今年年底以前统一安装完成。 据介绍,“2004式”警车突破了现行警车上白下蓝的简单涂装,以藏蓝色和白色为基本色调,辅以黄色。外观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英文“POLICE”以及部门简称组成。公安派出所标识包括标牌和灯箱,主色调为蓝色和白色,内容由派出所中文名称、警徽和英文“POLICESTATION”等组成。新的警车和派出所标识富有生气、动感和现代感,充分体现了美观、大方、醒目等特点。 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安部的要求,今后警车应当由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可不戴警帽),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工作证,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警车的规范化管理,公安部已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启用“2004式”警车外观制式工作的同时,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警车管理。(黄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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