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胜源”告上海卫生局案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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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杨金志9月10日报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日开庭审理上海再胜源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状告上海市卫生局行政诉讼案。今年年初,上海市卫生局认定再胜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违反卫生部有关规定,下达了行政强制决定书,取缔这项业务。在一审判决败诉后,再胜源公司不服,上诉到上海二中院。 2004年1月16日,上海市卫生局经检查发现,上海市赛托、再生源、协和等三家公司提
上海市卫生局认为,他们作出处罚是根据《献血法》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此外,《血站管理办法(暂行)》也明确规定:“未取得采供血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采供血业务。”“再生源”公司则认为,脐带血与《血站管理办法(暂行)》、《献血法》所规范的血液是两个概念,血液上的行政许可延展到脐带血本身就是不合法,脐带血并非两法规定中的“血液”。 2004年8月,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卫生局对上海再生源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非法采集血液行为予以取缔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理由是:《献血法》和《血站管理办法(暂行)》虽未对血液中全血的组成、成分血的种类予以详细列明,但从医学及法律规范的角度分析,脐带血应属于血液中全血的范畴。因此,再胜源公司采集血液的事实成立。 脐带血是新生婴儿脐带在被结扎后由胎盘脐带流出的血液,其中含有大量的未成熟的造血干细胞。脐带血移植作为一种排斥反应较小的手段,可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等几十种难治疾病。 2003年4月28日,上海市经委正式批准成立上海市再胜源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这是我国第一个盈利性脐带血干细胞自体库。上海的产妇花上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将孩子的脐带血存入库中,以防将来不测。而在此之前,上海仅拥有上海市血液中心管理下的公共脐血库。按照卫生部当时的规定,公共脐血库作为公益性组织,产妇只能将脐带血捐献给脐带血库,不能供自己的孩子使用。 上海二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不论此案判决结果如何,都将对前景巨大的“脐带血”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