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化粮没流入广州市场 致癌物来源仍不明(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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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0:41 新华网 | |||||||||||||
记者昨天从花都区工商部门获悉,日前查获的243吨陈化粮并未含有超标的致癌物质,工商部门表示“一粒陈化粮都没有流入广州市场。”据悉,该批陈化粮交易双方所签订合同要求提供的是国家三级标准食用大米,而实际却变成陈化粮。此案案情复杂,执法部门仍在进行调查。 直击:陈化粮竟贴QS! 8月31日晚,花都区有关部门在广州北站发现即将于半小时后发出的243吨陈化粮。经初步调查,该批大米是从湖北云梦县发的货,收货单位是中山市小榄镇源×粮油贸易购销部。 检验结果表明,这批陈化粮的致癌物质黄曲霉素B1没有超标,但如果流入市场被人食用,或经过其他途径间接被人食用,对人体健康都有损害。据悉,发现陈化粮后,花都工商部门为防万一,马上到市面上抽取大米样品检验,没有发现米质产品不合格。 记者昨天在封存粮仓看到,4800多袋陈化粮外观干净整洁,QS品质保证非常醒目,粮袋上还印有厂家名、电话、地址、卫生许可证号码及执行标准号,与食用大米包装并无两样。而打开粮袋,里面的陈化粮明显发黄,米身比普通米要小,掐开米粒,米身内都是黄色。专家说,这批粮存放期起码在5年以上。 疑点:到底是谁搞的鬼? 据收货单位源×粮油贸易购销部负责人交代,这批劣质大米是销售给顺德某酒厂的,他们只负责代办车皮运货,对陈化粮并不知情。然而,在他们提供的一份发货人湖北云梦县陆禾×公司和顺德某酒厂签订的购销合同上,写明顺德某酒厂向陆禾×公司订购500吨的3级食用大米,而实际上被截获的243吨大米经检测被确定为陈化粮。按规定,陈化粮是绝对不允许直接作为口粮进行销售的,只能定向加工成饲料或工业酒精,不能直接食用。那么,这批陈化粮如果被发到酒厂,用来生产工业酒精倒没有问题,但假如用来生产白酒,问题可就严重了。对于这批陈化粮,顺德某酒厂声称并不知情。 工商部门表示,源×购销部也是一家粮油购销部,不排除其“暗渡陈仓”,将陈化粮从湖北调运过来,再通过翻新的手法将其变成新米倒手给顺德酒厂的嫌疑。 发货人湖北陆禾×米业公司声称他们发出的是“陈粮”:“我们公司分别从云梦县和安陆市两地的粮食收储公司购进陈粮约456吨,并于8月16日~20日在我公司一米厂进行加工,用白色编织袋包装装车,由于火车站要求必须是有字的包装,因此改换成有标识的编织袋。” 工商部门目前已将此案立案调查,将赶赴湖北彻查此事,此外还将对源×粮油贸易购销部进行进一步调查。(周菁 汤新颖 吕继尚 李婧刘继明摄) 那么,陈化粮到底如何判断呢?一般检验色泽、气味、品尝评分值、粘度和脂肪酸值等几项指标。品尝评分值项目最为关键,国家检验技术规范规定由5~10人对米煮成的饭进行品尝,陈化粮一般吃起来有酸味等。而陈化粮因为放置时间过长,粘度较小,较吸水,形象地说,就是一斤陈化粮煮成的饭比正常大米煮的饭更多;同时,脂肪酸值大,因为米放久了,就会发霉、发酸。(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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