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揽活不算扒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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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0:41 金羊网-新快报 | |||||||||
公司以违反内部规定为由将一经理重罚终败诉 新快报讯(记者 林良田 通讯员 区惠妍)房地产公司的项目经理黎某在工作期间为外单位撰写策划方案,所供职的公司认为此举违反了不得兼职和为竞争对手获取利益的管理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讨论后对其作出了开除,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并处8000元罚款的决定。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最终诉至法庭。近日,禅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黎某在单位工作期间
当时,黎某所在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外面的打印部发现一份黎某亲自撰写的房地产销售策划方案,遂将情况反映到公司高层,公司总经理立即要求黎某交代是为哪家公司服务,由于黎某对此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坚决不予说明,公司董事会当天开会讨论后作出决定,以黎某擅自在外面兼职并且出卖公司利益,为市场竞争对手撰写销售方案为由,对其除名并且扣发当月工资6200元,此外,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吃里扒外的黎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处理。 黎某认为自己劳动所得被公司无理扣除属于非法行为,立即请求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劳动监察大队经过调查后认为公司没有违反劳动部门的相关法规,于是双方闹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结果为公司对黎某的处理依据不足,应该撤销处分决定。于是,地产公司也拿起了法律武器,将黎某起诉到法院,认为黎某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为了自身利益为公司的竞争对手提供服务,是一种兼职行为,同时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因此,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当月黎某的工资。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