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颁布首部教师职业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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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0:43 东南快报 | |||||||||
今天,上海的老师们在迎来第20个教师节之际,也迎来了首部《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试行)。这是半个月前,上海颁布首份《中小学校长守则》之后首份专门针对教师的行政规范。 据悉,该守则总共分为忠于事业、依法执教、恪守师德、严谨治教、团结进取、探索创新、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等八个章节,其内容基本涵盖了教师职业的各个方面的要求。
其中,“尊重学生人格”的要求首次出现在了新的守则中,特别引人注意,上海市教委要求教师有责任保护学生的人格权在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此外,“教学要遵循教育规律”的提法也被两次着重提及。(来源:《东方早报》供稿) | |||||||||